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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启动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有奖征集
日期:2016/1/5 点击:2304 【打印】 【关闭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为拉近文明旅游与民众、与游客的心理距离,国家旅游局特启动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有奖征集活动,活动强调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不是一厢情愿的制定、灌输和教化,而是具有亲民感、互动性的大众文明旅游共识,让新风尚源自民间、扎根民间,增强民众和游客的文明价值认同。

参赛规则

1.参赛者可直接登录文明旅游公约大家定——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有奖征集活动官方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作品。

2.邮寄作品,将参赛作品及个人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下载报名表附件),邮寄到活动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xinwenban@cnt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国家旅游局新闻处

联系人:梁佳麒

电话:010-65201749

其他说明:

a.参评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b.凡参评者必须遵循活动办公室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有奖征集活动的相关安排。

c.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出现著作权问题,由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d.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e.活动小组对本方案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活动办公室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处罚办法:

1.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申报材料有造假及未按规定程序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人员参评或获奖资格。

2.如发现参评者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参评者的参评资格,取消评委资格。

注: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旅游局

【活动时间】2015121-20165月上旬,为期半年。

奖项设置

特等奖(1)

3,000RMB+获奖证书

一等奖(2)

2,000RMB+获奖证书

二等奖(3)

1,000RMB+获奖证书

三等奖(100)

获奖证书

所有获奖人员,均可成为文明旅游推广大使,由国家旅游局颁发聘书。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

承办单位:世纪大象群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旅游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凤凰网等。

作品要求

1.直观表达公民在旅游全程中应该遵循的文明行为(包括爱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公共设施,遵守礼仪习俗、宗教信仰等)

2.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既有中国礼仪之邦的文化底蕴,又能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内容贴近实际,纠正当下存在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具有趣味性、传播力和普适性,兼顾国内游和出境游游客。

4.文字简洁生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字数在300字以内。

(撰稿:钟银莲    审签:肖小燕)

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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