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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旅游,我付费 四川省旅行社研究基地征集旅游体验者
来源:四川旅游政务网 日期:2016/7/29 点击:1971 【打印】 【关闭

为准确把握四川旅游发展现状,进一步提升四川旅游品质,推进四川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四川省旅行社研究基地拟开展2016年四川旅游体验活动,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旅游体验者。

一、体验线路、方式和内容

(一)旅游体验线路

(1)成都-乐山大佛-峨眉山旅游线路。

(2)成都-九寨沟-黄龙景区旅游线路。

(3)成都-内江-蜀南竹海-兴文石海旅游线路。

(4)成都-雅安-海螺沟-康定旅游线路。

(5)成都-西昌-泸沽湖-攀枝花旅游线路。

(6)成都-遂宁-南充-阆中-巴中-广安-达州旅游线路。

(7)成都-绵阳-广元旅游线路。

(8)成都-都江堰-青城山-日游旅游线路。

(9)成都-汶川-红原-花湖旅游线路。

(二)体验程序和方式

体验者限申请体验上述线路中的1条,经批准后签订体验协议;被选中的体验者,基地会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到本人。体验者在9月25日前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参与体验。体验结束后7日内,用签名纸质和电子文档向旅行社研究基地报送体验报告。体验者的安全责任由本人与旅行社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三)体验内容

包括旅行社管理与服务、导游员/讲解员讲解与服务、旅游线路设施建设、旅游车船服务、旅游饭店管理与服务、旅游服务与景区管理、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与服务、旅游购物点管理与服务、旅游宣传促销及信息咨询服务等。可以综合对比曾经游览过的省内、省外旅游景区,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体验者的条件和经费支持办法

(一)体验者的条件

1.热爱旅游,对国内外旅游景区景点有较多了解;2.观察力强,能够发现问题;3.大专以上学历(在读大学生限大三、大四年级),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较强。4.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经费支持

体验者完成体验报告后,基地按旅行社实收团费和自费项目(即合同未包含的部分景区门票、索道、观光巴士、演出等费用)的80%给予补助。请体验者注意索取并保留正规票证,凭证报销。

(三)报名办法

此征集通知公布后七日内(含)报名有效。
'2016年四川省旅游体验报名表'下载
 

四川省旅行社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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