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调整:
1.因为施工标段工程造价高于3000万,所以原招标公告中提到的宜府函(2016)128号文的要求:投标单位只能是宜宾地区范围内企业参与投标,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为体现本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竞争性,本项目现面对所有地区投标单位进行招标。
2.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改为2018年 3月 13日,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3 月 19日。
特此补遗。
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PPP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第三方检测机构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南溪区罗龙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纵九路长943米,宽22米,包含长60米桥;
2.纵十路全路段长819米,宽32米,包含长60米桥;
3.刘鼎路部分路段长793米,宽24米;
4.昭德路延伸段长950米,宽32米,包含长60米桥;
5.横八路长235米,宽22米;
6.纵八路长523米,宽16米;
7.花海大道长894米,宽70米。
道路总长度约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2.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至少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结构检测、市政工程原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进场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资质,近3年已完成至少0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在宜宾市南岸电业局南区宿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
4.2本项目(或本标段)招标文件费600 元\套。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宾市南溪区滨江新城中段中盛上善水城A2-3-1 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南溪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